你是“通心者”还是“被通心者”?

在人际交往中,“通心者”和“被通心者”的划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所谓“通心者”,是指在交往中应该处于有效给予者地位的人。

所谓“被通心者”,是指在交往中应该处于接受者地位的人。

如果在交往中忽略这一问题,就容易引起感情的混乱和矛盾。


在人际关系中,有一些其“通心者”和“被通心者”的角色是相对固定的。例如,在亲子关系中,当子女还年幼的时候,父母是“通心者”,子女是“被通心者”。父母具有保护、教育子女成长的义务。这种情况,我称为“通心者”和“被通心者”的自然性的划分。


又如,当前在对灾区进行心理援助的活动中,志愿者是“通心者”,灾民是“被通心者”。志愿者具有根据灾民的需要,对灾民进行援助的作用。这个区分,也是当有人选择做“志愿者”时就确定了。


如果分不清“通心者”和“被通心者”的角色,就会出问题。


有的父母,强调他们如何如何爱子女(在这里主要是指未成年的子女),为子女操了多少多少心。但子女不但不领情,反而对他们充满了反感甚至怨恨。原因是什么?原因就是他们忘记自己是“通心者”,而子女是“被通心者”。既然父母是“通心者”,爱子女首先就要从子女的角度出发,从我的通心三要素来说,就是要“站在子女的立场上,体会子女的情绪和状态”。多看10分钟电视你都要唠叨,多玩一小时电脑你就要大发雷霆。孩子早恋了,你激动得要跳楼。殊不知,他早恋,很大因素正是他长期得不到父母通心的结果。


有的志愿者,到了灾区,看不惯这,看不惯那。灾民不理解自己了,他委屈得要命。甚至志愿者同仁说了一句什么话,他耿耿于怀,与其发生摩擦。有的心理咨询师搞心理干预,干预得灾民很反感,甚至后来有了“防水,防火,防咨询师”的“三防”之说。其原因,值得深入反思。这些志愿者往往角色不清晰,或者也明白自己是志愿者,但一到灾区,依然故我,原有的负面情绪一碰就出来。对灾民充满了投射,把灾民当作了表达自己心理情结的对象。所谓“正人先正己”。助人,也是一样。你必须重视自己的成长,把自己帮助到能量足够大,才能够担当“心理咨询”的重任……


对于“通心者”和“被通心者”的划分,还有一种目的性的划分方法。这种划分方法,适合任何在人际交往中觉察到自己不舒服的人。它是指在一种人际关系中,某人想要达到某种目的,有所求,想要改变目前的关系, 那么他就处于“通心者”的角色,而另外一方是“被通心者”。


如果你在某种人际关系或者交往中感到有任何不舒服,你是想改变呢,还是不想改变?


如果你想改变,那么你就必须处在“通心者”的角色,而对方是“被通心者”。如果你不想改变,不想做“通心者”,你就必须继续承受这种不舒服。


以上的划分,使我们对社会的一般说法的理解更加深刻。例如,我们说,党政干部要“为人民服务的”,但在实际上,情况很复杂,你就不能够硬搬这个道理了。在单位上,你不能够说,领导是通心者,你是被通心者,因为你是属于“人民”。其实你们是平等的。你要是与领导发生了矛盾。你认为是应该领导来和你通心,那你就错了。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领导无所谓,只是你觉得不舒服。那么你想改变这种情况,你就应该是“通心者”。也就是说,你必须站在他的立场上,去体会他的情绪和状态,你才有可能达到目的,解决这个矛盾。又如,你去买东西。按理说(按自然的划分方法),所谓商家的宣传:“顾客是上帝”。你是顾客,你是“上帝”,你应该是被通心者。是的。当你走进一家服装店,如果服务员的态度足够好,你的确可以享受“上帝”一样的感觉。但是,如果你买了后,回家后发现又不满意,想退掉,按规定又不能够退(甚至能够退,却要被刁难)。这时候,已经变成了你对商店有所求。这个时候,你就转化成了“通心者”,而商店是“被通心者”。你必须琢磨,怎样才能够说动商店。


如果确定了“通心者”的角色,那么你就应该按照通心者的法则去做。否则你就达不到目的,甚至会引起更多的问题。关于通心黄金三要素,简单说就是:


1、清晰自己;

2、换位体验;

3、有效影响。


如果你已经懂得了通心黄金三要素而仍然不能够通心,不外乎说明你的压力和动力不够大,或者自身还有问题以及心理情结需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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