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本位”是中国心理健康服务发展的严重阻碍

作者:许金声


所谓“医学本位”,在这里是指认为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是西医医学科学的一种扩大和延伸的一种观念、政策、制度。西方的心理治疗、心理咨询体制和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在“医学本位”的基础上建立的。当前,在研究中国心理健康服务的发展与创新的时候,这个问题显得十分关键、重要。因为我们对于精神卫生、心理治疗、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服务等的理解,常常带有明显的、过分的西方医学本位的影响。“医学本位”是中国心理健康服务发展、创新的严重障碍。

任何发展都是扬弃,即批判的继承。中国心理健康服务要走自己的道路。这并不是要全盘否定过去的所有经验,但“医学本位”这一中国心理健康服务发展的障碍必须冲破和去除。


一、重新认识“临床心理学”


这个问题,要从“临床心理学”的诞生谈起。
一般认为,自威廉·冯特1879年在建立世界上第一座心理实验室,标志了心理学作为一种“科学”的诞生。美国心理学家赖特纳·韦特默在1896年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儿童诊疗所(clinic),这个儿童诊疗所也就被认为是临床心理学(clinical psychology)诞生的标志。

临床心理学属于应用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包括工程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组织管理心理学、临床心理学四大领域。

临床心理学是在诸多社会和历史因素下出现的,其定位和地位也受着这些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包括:1、在工业革命背景下科学地位的日益提升。2、科学心理学的出现,科学实验方法开始在心理学中应用。3、人类社会对个体以及个体差异的被重视,心理学进入行为异常、行为变态、严重适应不良的治疗、调整领域,等等。

从clinic(诊疗所)、clinical(临床的)这些词的含义来看,它们原来是医学中的用词。从这些词的使用,就可以看到当时的临床心理学受着传统科学模式下的西医医学的影响和定位。

临床心理学迄今已经发展了一百多年,它原来的名称、定位、地位等已经越来越显示出诸多的与社会发展、人类需求满足的不协调、不合理。这种不协调、不合理,首先可以从国际学术界对于生物医学模式的批评来理解。

(一)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国际学术界对于占主流的生物医学模式的反思和批评逐渐增加,它们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1、“……社会历史学家认为,科学医学的效果被夸大了。尽管现代医学获得了威望,但整体健康状况的改善首先应该归因于社会的、经济的以及环境的变化。”(安东尼·吉登斯等《社会学》,第423页,赵旭东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

2、激进的文化批评者认为:“医源性的”或者由医师所导致的疾病使得现代医疗“弊大于利”。医源病主要有三种:临床的、社会的和文化的。其中,“当医学治疗使得病人的情况更糟糕或者产生新的问题时就发生了临床的医源病。例如,有些治疗有严重的副作用,病人在医院里收到了致命的感染……”(安东尼·吉登斯等《社会学》,第423页,赵旭东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

3、现代医学忽略了治疗对象的意见和经验。(安东尼·吉登斯等《社会学》,第423页,赵旭东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

4、“人们已经开始强烈反对认为科学医学优于其他任何形式的医学或者治疗形式的信念。”(安东尼·吉登斯等《社会学》,第423页,赵旭东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

从我国看,其中医源性的精神疾病乃至心理疾病的情况是非常严重的。社会上有诸多关于当事人本来问题并不严重,进了精神病医院之后,反而加重,成了真正的精神分裂症以及其他严重心理疾病的案例。

(二)借用经济学的需求侧、供给侧的概念来分析

1、诊疗所和临床心理学的兴起,其需求侧或者说服务对象主要是行为异常、变态,以及严重适应不良的精神疾病、心理疾病患者。这些对象的治疗从现在的认识来看,的确也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吃药和住院治疗。从我国看,这部分人,按照有关的统计,一般在千分之七或千分之十左右,只是总人口中很少一部分。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个个体意识的增长,人类对达到、保持、提升健康的消费需求,已经从身体健康,逐渐发展到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以及包括尚有一定争议的灵性健康,即身、心、灵的“大健康”模式。这样,从需求侧、服务对象看,心理学的服务对象实际上可以扩大到全人类。我所研究和倡导的全人心理学,也提出了“人人需要心理调整,人人可以终身成长!”的口号。心理服务以及心理健康服务的实践正在形成一个能够越来越广地满足消费需求的朝阳产业。

2、从供给侧,即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者看,仅仅从当今人本心理学、后人本心理学(超个人心理学)、积极心理学、健康心理学的发展看,当今心理学理论和方法、心理学工作者实际助人能力,实际上也已经覆盖全社会。也就是说,只要一个人有烦恼、有不舒服感,心理学就可以在不同程度上提供帮助。

3、从供给侧、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者看,关于精神疾病、严重心理疾病的治疗,已经发展出公认的“生物-心理-社会”模式,那种传统的到诊疗所、医院就诊,其治疗方法主要为用药的方式,已经远远落后,不能够适应当今大众对健康的需要。

(三)从科学学理论角度看,心理学是不是科学?心理学与传统的科学有什么区别?传统心理学对人的研究有怎样的限度?哲学问题,从一开始,就存在着争论。

1、关于这一争论有里程牌意义的是人本心理学的诞生。人本心理学的主要发言人是马斯洛。他猛烈而富有实际影响力地抨击了以往的心理学研究倾向,指出了心理学为了追求所谓传统的科学性,而忽略了人,大白鼠、动物成了主要的研究对象。他提出,心理学研究不仅应该以人为中心,而且应该以健康人为中心。心理学研究不仅要注重精确性、可验证性、可重复性等,而且要重视研究题目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逐渐增加精确性、可验证性、可重复性。

马斯洛还对“科学”这一概念提出了探讨,指出科学有两种倾向,即:“以问题为中心”,“以方法为中心”。前者强调了研究的目的和“初心”,后者强调了牛顿物理学模式的那种精确性、可验证性,即看重实验心理学。他认为,科学研究应该在强调问题重要性的基础上,逐渐增加研究的精确性、可验证性。(马斯洛《动机与人格》,许金声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

2、以荣格为代表的对于中国易经乃至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从根本上对传统科学模式所强调的精确性、可验证性、可重复性等提出了挑战,强化了在对人的研究方面,提出另外一种科学范式的可能性。

人本心理学乃至荣格心理学的兴起,与临床心理学的实践所反映的问题是一致的,越来越显示出,心理学在助人的实践中,强调医学本位的局限性。

3、以肯·威尔伯主要发言人提出了“整合学”的概念。肯·威尔伯的“四象限”理论为理解心理学研究的医学本位提供了新的参考构架。所谓心理学研究的医学模式,不过是四象限中的右上象限而已。(肯·威尔伯《万物简史》,许金声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

4、现代科学的发展突飞猛进,尤其是量子物理学的发展,正在对传统的诸多观念,包括“科学”的概念提出挑战,其中也包括对于人以及人的意识的理解。人的意识的类似量子的不可测的部分以及叠加态的特征,越来越受到重视。在科学的范式的问题上,在国际上,已经有人在量子力学的飞速发展之下,提出了比原来的“物理学中心主义”具有更大涵盖面的“生物中心主义”的科学范式。

5、在人本心理学之后,后人本心理学(超个人心理学)以及本土的“全人心理学”已经开始从文明的精髓宗教中汲取必要的养料。例如,在美国兴起的佛教的正念修炼与治疗心理学的结合,本土的全人心理学提出的对于宗教信仰的新理解,以及关于“与先知通心”的研究。

从心理学助人的实际资源来看,实际的心理健康服务,如果要说是科学的话,在学科的定位上,它更多地是与社会科学相关,而不是与自然科学或者医学相关。也就是说,在实际的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者并不需要太多的医学知识,甚至只需要至少的医学知识,就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服务,甚至是优秀的服务。而只懂得精神病学知识,却很难对大量的由于社会关系、人际关系产生的心因性问题而求助的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服务。


二、我国心理健康服务中的“医学本位”


我国心理健康服务中的“医学本位”的情况表现在:

1、现有的《精神卫生法》对以前从来没有这方面的立法来说是一个大进步,但它并不完全适应当今我国对心理健康服务的供求关系,其根源正在于它所体现的医学本位。例如,《精神卫生法》的第二十三条:“心理咨询人员应当提高业务素质,遵守执业规范,为社会公众提供专业化的心理咨询服务。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

事实上的情况是:

(1)目前我国的精神病医院以及医院的精神科,主要还是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他们所采用的方法主要是药物治疗。这是典型的治标的方法,其治愈率极低。就是从医学模式来看,也落后于上世纪提出的现在已经取得共识的“生物-心理-社会”模式。

(2)大量在医院进行治疗的“患者”,单纯用非药物治疗,就可以治疗好,或者采用药物配合心理调整、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方法就可以治好。(3)一方面具有处分权的精神科医生也可以做心理咨询。他们却缺少做心理咨询,甚至心理治疗的训练和技能。一方面,大量能够做心理治疗,甚至至少能够对精神病进行辅助治疗的心理咨询师和其它心理服务工作者却无法去满足患者和当事人的需求。

我国早已经有学者为此提出建议,认为精神卫生法应该修改。例如:“应该将心理学专家、心理咨询师和社工人员,引入精神科医院,为病人提供心理治疗与咨询服务,提供社会服务。精神科医院的大门,应该向心理学家、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工作者开放。”(丛中:《心理治疗为什么难以在精神科医院壮大发展?》)
丛中先生建议就《精神卫生法》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原来的“第二十三条 心理咨询人员应当提高业务素质,遵守执业规范,为社会公众提供专业化的心理咨询服务。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

修改为:“心理咨询师,可以在医疗机构内为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心理咨询师,在医疗机构外,在精神障碍患者正在接收精神科医生的药物治疗的情况下,可以同时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尽管这一建议仍然没有脱离医学本位的立场,但实质上已经有一定的进步。

真正的改革应该这样来理解:

我国党中央和政府提出的供给侧的改革问题,是适合于全部经济领域的,自然也就包括心理健康服务产业。我认为,心理健康服务产业具有全球性,供给侧的调整同样在全球范围内也是适用的。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对助人方面的应用心理学的医学本位有一个重新的认识。关于心理学助人中的“医学本位”的情况需要改变,心理学助人的结构需要重新调整和定位。

从心理健康大产业的角度看,首先要根据服务人群的多寡来确定其地位和重要性。这种新的定位需要在“转介”与合作的问题上体现出来。所谓“转介”是双向转介,所谓合作是平等合作。也就是说,心理咨询中心可以把当事人转介到医院,医院也可以把当事人转介到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咨询师,可以在医疗机构内为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心理咨询师,在医疗机构外,在精神障碍患者正在接收精神科医生的药物治疗的情况下,可以同时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精神科医生,也可以配合正在做心理咨询的咨询师和当事人,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


三、中国心理健康服务需要创新


对此,我的主要看法是:

1、心理健康服务领域应该大力提倡创新。

2、深刻认识“医学本位”,重新定位心理健康服务。进行心理健康服务的供给侧的结构调整,给实战派心理服务工作者应有的地位和话语权。

3、开展关于心理健康服务效果的“共同要素”乃至“充分必要条件”的研究和讨论,取得一定共识。

4、在适当的时候,对精神卫生法进行修改。

5、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相应,我们也应该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不能够照搬西方。

6、大力开展关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的讨论。

7、提倡心理咨询师与精神科医师的合作。

(本文为不成熟的待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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