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斯洛认为:“需要的层次越高,爱的趋同范围就越广,即受爱的趋同作用影响的人数就越多,爱的趋同的平均程度也就越高。在原则上,我们可以把爱的趋同解释为,两个或更多的人的需要融合为一个单一需要的优势层次。当然,这是程度问题。两个相爱甚笃的人会不加区别地对待彼此的需要。对方的需要,的确也就是他自己的需要。” (马斯洛:《动机与人格》,许金声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75页。)
当马斯洛提出类似论点的时候,我越来越感觉到如果引入通心理论,会把问题说的更加清楚。
什么是“爱的趋同”?马斯洛的解释是:“两个或更多的人的需要融合为一个单一需要的优势层次。”从通心理论看,这种情况正是通过通心来达到的。所谓“通心”,要求“通心者”要清晰自己的立场、情绪和状态,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体验到对方的立场、情绪和状态,并且能够以对方能够接受,甚至乐意接受的方式来影响对方。如果双方都能够做到这些,他们的需要不就至少在一个时段里“融合为一个单一需要的优势层次”了吗?
所谓“两个相爱甚笃的人会不加区别地对待彼此的需要。”这就是说,你的需要,就是我的需要,我的需要,就是你的需要。——这已经很好地解释了什么叫“爱的趋同作用”。两个人为什么会“相爱甚笃”?这正是通过“通心”达到的。他们通过通心,认识到大家的“三观”都非常接近。所谓“不加区别地对待彼此的需要”,这并不是说大家就没有体现自己独特个性的需要,而是指“相爱甚笃”的人们在选择了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彼此需要的满足已经进入了一种整合状态。例如,以两个恋人为例,如果一个人是钢琴家,一个人是歌唱家,他们各自有自己的发展,但这种发展同时又是对对方的发展有利的,即所谓“相得益彰”。
从需要层次论看,人们在归属需要、自尊需要,乃至自我实现需要成为优势需要之后,其满足越来越多地涉及到他人以及他人需要的满足,甚至这些需要的满足本身就是在人际关系中实现的,所以“通心”的问题也就越来越重要。一个人的通心力越强,他就越能够在需要的满足上上升,并且越能够在更高级的需要满足上取得稳定状态,或者说让高级需要成为优势需要。
马斯洛认为:“高级需要的追求与满足具有有益于公众和社会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需要越高级,就越少自私。饥饿是以我为中心的,它唯一的满足方式就是让自己得到满足,但是,对爱以及尊重的追求却必然涉及他人,而且涉及他人的满足。已得到足够的基本满足继而寻求友爱和尊重(而不是仅仅寻找食物和安全)的人们,倾向于发展诸如忠诚、友爱、以及公民意识等品质,并成为更好的父母、丈夫、教师、公职人员等等。”
(马斯洛:《动机与人格》,许金声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75页。)
这是一句非常精彩的话。高级需要的追求与满足与有益于公众和社会的效果常常是一致的。这意味着,如果要追求高级需要的满足,应该关注自己需要的满足是否有益于公众和社会。如果说自我实现需要的满足与有益于公众和社会的关系还不是那么明显的话,自我超越需要、大我实现需要的满足与有益于公众和社会的关系就更加明显了。
马斯洛还认为:“高级需要的追求与满足导致更伟大、更坚强以及更真实的个性。这可能显得与前面的陈述矛盾。前面的陈述指出,生活在高级需要层次意味着更多的爱的趋同,即更多的社会化。不管听上去是否符合逻辑,它却是以经验为根据的事实。实际上,生活在自我实现层次中的人既是最爱人类的,又是个人特质发展得最充分的人。”
(马斯洛:《动机与人格》,许金声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75页。)
在这里,马斯洛所谈到的“生活在自我实现层次中的人”的范围应该扩大了。所谓“高级需要的追求与满足导致更伟大、更坚强以及更真实的个性。……实际上,生活在自我实现层次中的人既是最爱人类的,又是个人特质发展得最充分的人。”已经使马斯洛“自我实现”的概念显得解释力不够,必须引入“自我超越”和“大我实现”的概念才能够说明问题。就上面所引用的这些话来看,如果来形容马斯洛所列举的一些自我实现的例子,例如,他所谈到的一位家庭妇女,就会显得言过其实了。